环球通讯!武汉江夏区检察院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唐照)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强抓严管、四项发力,助力顽疾整治,强化填报意识,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切实将执行“三个规定”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资料图)

注重组织领导发力,压实层级责任抓落实

江夏区检察院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找制约制度落实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主要领导对落实“三个规定”逢会必讲,强化党员干部如实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加强组织推动。分管领导深入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查找和解决落实填报制度不严肃、不规范、“凑数”填报等问题,解答“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中的问题和疑惑,讲清重大意义,打消思想顾虑,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

三是注重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落实检察长执行“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既抓分管部门工作落实,又抓自我示范引领,推动责任主体担当作为、责任链条拧紧拴牢, 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注重宣传教育发力,夯实思想基础求实效

江夏区检察院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将“三个规定”同党规党纪一起纳入理论学习必修课,坚持党组中心组带学促学,支部“三会一课”定期学、规范学,专题培训集中学、深入学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式教育灌输,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经常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充分运用检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通过剖析案例,找准发案原因,总结发案规律,引导干警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宣传讲解“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和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深人民群众对“三个规定”的了解,有效防止干预插手、说情打招呼行为。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写入工作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在机关办公电话设置“三个规定”彩铃,有效发挥“过滤器”的作用,将“人情电话”“关系电话”拒之门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进而在群众监督下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注重制度建设发力,强化执行力度提质效

江夏区检察院加强制度设计,健全和完善落实“三个规定”配套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填报难题。

一是建立通报分析制度。区分部门、人员类别,梳理分析全院填报情况,严格坚持月通报、季分析,不断提醒督促各部门找准差距、认真整改。

二是完善专人专责制度。设立数据专管员,负责管理填报信息平台数据,报送记录填报情况,落实保密规定要求,每月督促全体人员及时、如实进行填报。

三是健全线索核查制度。重点对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筛选出的重点人员,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案件,经评查评定为不合格、瑕疵案件,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等开展倒查,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

四是强化协作会商制度。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互通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以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查处、督察巡察情况和相关问题线索,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

注重监督检查发力,严肃追责问责促整改

江夏区检察院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抓落实的“闭合回路”。

一是加大督导力度。重点针对存在“零报告”或“少报告”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项督察,发出工作提示,针对重点人员谈心谈话、理论测试,及时发现并指出突出问题,抓紧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记录报告制度的从严落实。

二是纳入考核考评。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记入干警廉政档案、领导干部的业绩档案,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选选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实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考评结果在选人用人、晋职晋升、绩效发放等方面的运用,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制度落实的引领、促进作用。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以刚性的追责问责倒逼制度落实。结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地咬耳扯袖、预防提醒,涵养廉洁司法、公正办案的清风正气。

关键词: 区检察院 武汉江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