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检警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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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张祖斌 通讯员李美)“我们是竹山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现借用竹山县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通过远程,依法对你进行远程调查取证……”近日,在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竹山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正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证人进行了远程询问和调查取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顺利推进了该案件的办理。这是该院首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远程取证、补充固定证据,是将数字检察战略融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也是努力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双赢多赢共赢。

“远程取证打破了时空限制,‘一键式’融入一线侦查,指明侦查取证方向,线上取证、灵活调整,省时便捷,通过协同办案,向侦查人员传输检察理念、证据规则,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同时,也是以科技创新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竹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云在协助公安机关远程取证结束时说道。

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司法执法监督,2021年12月28日,竹山县检察院联合竹山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该办公室依托于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选派人员定期值班,为在办案实践中有效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制度机制提供了平台机制保障,进一步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彰显司法执法公信。同时,两单位会签了《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竹山县公安局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定期相互通报反馈、侦查取证和检察办案工作情况》的意见。

据竹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小丽介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是竹山县检察院和竹山县公安机关共同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检警双方通过健全完善提前介入、联合督办、信息共享等多项机制,有利于工作实质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有利于显著增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有利于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以来,竹山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做好参与、跟进、融入式侦监配合工作,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办理各项业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办理侦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撤案监督案件20件20人,纠正违法案件54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4份,公安机关针对竹山县检察院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均作出整改回复,就整漏诉案件9件,提前介入案件57件,转办、跟踪监督与协作事项17件;公安机关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对竹山县检察院作出不捕提请复议案件1件,重大疑难案件听取竹山县检察院意见19件。侦监协作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19次,重大案件会商19次,举行办案信息通报38次,开展专项治理检查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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