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亭湖检察:构建监督格局,强化办案质量 天天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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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何明胜 季红)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立体监督格局,实现全方位、全流程有效监管。

事前预防,增强监督意识。该院召开检察官职权配置及司法责任制运行专题调研会,专题调研检察官职权配置及司法责任制运行监管情况。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全面梳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已设置的检察官权限,做好相应调整变更。通过规范检察官职权清单配置,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增强部门负责人和院领导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事中监控,突出监督重点。亭湖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专项督察等监督方式,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等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检查。该院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重点节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联合开展重点案件和法律文书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是否客观公正、法律监督履职是否到位、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做到监督不缺位。

事后追责,强化监督刚性。该院建立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检务督察内部衔接机制,对发现的轻微瑕疵问题要求承办人当日整改,当日反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提醒函》《督察通报》等方式,要求承办人及时整改并反馈。对因不及时整改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承办人,检务督察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并将处理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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