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亭:“妇女调解微家”巧断家务事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君)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针对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极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积极探索“妇联+法庭”解纷工作法,以镇村妇联干部、女法官、巾帼志愿者为主组成“妇女调解微家”,充分发挥妇女在化解各类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作用,深入开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活动,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建设贡献了巾帼力量。
谱好前奏,早防化小铆原点
家事案件类型复杂,不仅局限于婚姻案件,还包括抚养、赡养、继承等各类涉及家庭矛盾的案件,每个案件都有规定的审限,承办法官想要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当事人各方面真实情况十分困难,因此,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在家事案件中极其重要。
(资料图)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以村妇联主任兼职调查和法官释法为主线,从镇村两级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中选出12名优秀妇女干部作为专职调解员,其余村妇联干部作为兼职调解员,制作调解员花名册,由镇妇联主任、法庭法官担任调解微家主任、副主任,形成“女法官+妇联干部”新型婚恋家庭纠纷调解队伍,搭建起“妇女调解微家”主架构。她们本身即从事群众工作,对于民情风俗等有更清晰的了解。在她们的帮助下,承办法官能够更快更全面地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从而从法制、人情、伦理、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根源,寻求解决对策。
“妇女调解微家”把握婚恋家庭矛盾形成规律,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依托镇村妇联活动阵地作为基本场所,明确工作职责和受理规范,根据需要随时组建专兼职人员结合的调解组,为基层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
“妇女调解微家”建立家事信息微信群,由所有行政村的妇联干部、巾帼“法律明白人”、巾帼志愿者担任信息员,坚持“户户进、人人访”,每周3次开展婚恋家庭纠纷摸底排查,确保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基本动态。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以村为单位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妇女调解微家”每周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紧急”“一般”“轻微”三个等级,形成“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晴雨表”,并根据轻重等级,及时提出跟进对策。2021年以来,先后摸排各类家庭纠纷272起。
针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妇女调解微家”充分发挥自身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提早干预,通过入户“唠嗑式”交流、进微家排解式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法,剖析矛盾问题根源,提供化解建议,当好群众倾诉问题、排忧解困的贴心人,实现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做到风险隐患“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2022年12月,“妇女调解微家”通过信息员摸排了解得知,前艾庄村老奶奶与其姑爷因拿走其女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产生纠纷,并把这一矛盾列为“紧急”事项,立即指派调解小组赴老人居所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其女婿郭某释法明理、讲述亲情孝道,提早化解了纷争。
近两年来,通过“妇女调解微家”发挥前置预防作用,累计防范了103起矛盾纠纷的发生。
唱响主曲,解扣化冰提质效
“妇女调解微家”着眼婚恋家庭矛盾对症下药,全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妇女调解微家”从营造氛围入手,以平等、温馨、关怀为主基调,根据事件性质,分别设置圆形调解桌、儿童休息区、家事文化墙等饱含温情场景,让当事人在暖意的感染中,潜移默化降低彼此对立情绪。特别针对夫妻诉求离婚案件,“妇女调解微家”调解组专门于事前找来当事人过去的生活照片、录像和短视频语录等资料,在调解中适时播放,帮助双方寻找真情记忆、重拾感情纽带,消解彼此敌意对抗,提高调解成效。
2022年12月,张某、杨某在离婚案件中,因分割存款、房屋、汽车、出租费用等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妇女调解微家”迅速召集当事人坐在一起,从讲述身边相似案例入手,引导其以互谅互让方式解决分歧,最终平息了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通过“小场景”形式成功调解家庭离婚纠纷案、再婚纠纷案69起。
在调解过程中,“妇女调解微家”始终倡导“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理念,紧紧围绕提升调解成效,坚持寓情于法、融法于理,充分运用说服教育靠耐心、排忧解难用诚心、平息矛盾凭恒心、评判是非持公心“四心”调解法,积极探索庭前调解重指导、庭审调解重方法、庭后调解重释疑的“三重”模式,通过春风化雨、柔性执法精准化解了一大批家事案件。
2022年,年近八旬的李某来到闫各庄镇法庭,要求其子韩某给付赡养费用。法庭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妇女调解微家”让母子围坐在圆桌旁,对其子耐心讲解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帮助他们回忆一起生活的经历,使得儿子惭愧低头,并当庭给付母亲赡养费用13000元。
立足筑牢维护婚恋家庭“防火墙”、守好矛盾纠纷“成讼关”,“妇女调解微家”以法庭为后盾,坚持在非诉调处、诉讼调处“双驱动”上下功夫,在深入开展入户调处、进“家”调处的同时,积极参与诉前调处、诉讼调处,不断拓展调解阵地,打造形成了婚恋家庭综合解纷模式,实现了“为家庭疗伤、为社会减压、促平安和谐”的调解目的。今年以来,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联合县妇联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积案15起。
续写长音,延伸服务佑平安
为什么家务事难断,连清官都无从介入,或束手无策,或避之不及?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突出婚恋家庭矛盾常治长效,着力发挥平安“半边天”作用。“妇女调解微家”始终坚持在多年实践中总结出的“快、诚、活、实”四字调解原则,在实现初步解纷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指派本村调解员持续做好调处落实、问题协调、当事人沟通等工作,扎实做好后续协调处置工作,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确保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到位。同时,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实际,及时关注可能影响调处落实的相关问题,强化案后跟踪指导,积极做好次生矛盾预警防范、疏导化解,固化调解效果。
今年以来,“妇女调解微家”用法言法语、微言微语、调解撤诉方式成功调解60%以上离婚案件。在处理一起家暴案件中,经调处解决后,“妇女调解微家”连续开展了一个月的后续入户家访工作,了解掌握丈夫张某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在关注一段时间后,为确保不再发生家暴问题,“妇女调解微家”建议妻子胥某申请安全保护令,有力推动了纠纷的彻底解决。
在原有调解员的基础上,“妇女调解微家”依托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充分整合法庭、妇联、工会、综治等资源力量,推进多样化、多元化调解人才储备,建立与其他部门联动的“微家+”协调解纷机制,构建有专业、有深度的“安全防线”。工作中,“妇女调解微家”通过以案交流、经验讲谈、进家培训等工作制度,积极与其他专业人员强化业务交流沟通,不断提升整体联动能力。
近两年来,“妇女调解微家”依托自身优势,借助其他资源力量,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且无一反弹。疫情解封后,针对部分村民出现的疫后情绪不稳定产生纠纷的问题,“妇女调解微家”积极协调联系县镇两级医院医护和心理咨询人员参与纠纷调处工作,通过“问题疏导+心理咨询”的方式,先后为5位村民解决了心理情绪等问题。
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组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反家庭暴力日”、法治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送法入校园”、“法治宣讲进乡村”等系列宣讲活动,累计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8次,现场法律咨询15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模拟法庭活动4次,积极纾解广大群众心头之“惑”,真正把“妇女调解微家”打造成为政策法规的宣传窗、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妇女维权的新平台。
“妇女调解微家”巧断家务事,既是理之所在,更是义之所存!闫各庄镇“妇女调解微家”先后被评为唐山市优秀妇女调解微家、唐山市优秀妇联阵地;闫各庄镇法庭连续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镇三星级平安村创建率85%,连续10年无命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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