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县检、法“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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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毛珍珍)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与通城县人民法院就“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情况举行联席会议。

2022年8月,通城县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试点地区以来,通城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与该县法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对超审限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重大信访案件、财产性执行不到位案件等开展重点监督,并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通过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通城县法院对案件质量不高、审判效率低、执行力度不够、涉讼信访处理不畅等顽瘴痼疾进行了整治,再审纠正错判案件9件,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16件,执结各类案件千余件,与检察机关共同化解信访案件两件。生效案件发改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比、执结率、执行信访率等6项案件质效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会上,检、法“两院”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情况及“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情况。双方就日常履职和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讨论研究了解决对策。

据悉,自通城检、法“两院”建立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通城县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案源少、受理范围窄的瓶颈问题。2022年以来,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2件。其中,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2件,针对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79份,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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