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永定:“三个零”守护生态安全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魏峰通讯员张春波黄金霞)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龙湖风景区,湖域面积65平方公里,是福建省最大的人工湖,是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旅游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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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区分局围绕把龙湖建成生态旅游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防止造成旅游污染和生产性水资源污染这个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入警务机制,全面落实零距离抓共管,零容忍抓打击,零懈怠抓整治等“三零”举措,守护生态安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天蓝地绿、环境优美的生态永定展现公安作为。
零距离布建生态管护“最前哨”
“以前盗伐林木现象严重,如今,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很少见了。”8月14日,永定分局森林大队民警联合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王寿山巡查时,在米子岩景区遇见护林员刘老伯,他感慨万千道。刘老伯是福建省优秀护林员、“龙岩市最美护林员”,是生态管护网格的“最前哨”,是建设美丽生态的守望者、见证者。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为打造龙湖安全美丽水生态,永定公安全面贯彻落实“警长”工作机制。在龙湖区域组建“生态警务室”,构建“林长+警长+湖长+N”生态管护网格,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共治,一体化推进治水、治岸、治山、治污,确保生态资源保护全覆盖。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永定公安共开展相关检查工作28次,巡逻防控50余次,有效增强区域治安管控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从根源上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全区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85.7%;盗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66.7%。
零容忍打击环境犯罪“出重拳”
永定公安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始终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面对调查取证难、鉴定难和认识不高、衔接不畅、打击不到位等问题,永定公安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环境违法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环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会商督办等5项生态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展现更大作为。
永定龙潭镇卢某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和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相关环保设施,擅自从事“废旧塑料分拣清洗熔炼”生产,直接排放污染物到附近的河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其拒不执行。近日,永定公安及时介入调查,依法对卢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该案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永定公安机关查处的龙岩市首例环境违法案件。类似案件,截至目前永定公安已经查处25起。
据了解,仅今年1月至7月,永定公安共查破涉林刑事案件13起,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零懈怠绘就绿色环保“新画卷”
永定区洪山镇是“永定红”花岗岩石材的主产区,素有“石材之乡”的美誉。曾经,这里青山挂白、粉尘飞扬,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并严重影响龙湖水质和王寿山的旅游开发前景。2016年12月,永定区委、区政府重拳出击,组织开展了铁腕治污战役。如今,一座现代化的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在洪山拔地而起,废弃矿山、石材小作坊整形复绿成为生态公园,“牛奶溪”、青山挂白现象一去不复返。
“2020年以前,派出所平均每年查办涉生态类案件4至5起,那场治污战役后,我们与相关部门联勤联防,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污成果,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普遍增强。近年来,洪山辖区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污染环境的刑事、行政案件零发案。”洪山派出所负责人如是说。如今,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新画卷展现在世人面前。
牢记教训,警钟长鸣。永定公安推动警力前置、执法阵地前移,将守护生态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到日常警务工作中,通过勤走访、勤宣传、勤排查、勤整治等“四勤”措施,开展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和部位巡查,履行好立体防控、宣传防范、共建共治、源头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今年1月至7月,永定公安以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水质改善等方面为着力点,共入村入校入企开展宣传教育28场次,张贴公告78张,散发宣传单3000余份;开展日常巡查150余次,及时制止并教育随意倾泻垃圾入河60余次,警告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20余次,制止并警告养殖业污水排放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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