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陕西富县:巡回审理进农户,司法便民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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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胡晓燕 通讯员贺金霞)11月8日,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孙某多次从原告公司购买化肥。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化肥款24万元,向原告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并承诺若逾期将对欠款承担利息。被告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原告将其诉至羊泉法庭。

羊泉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孙某脚部骨折,行动不便,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决定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上门审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交流,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认真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性的做了疏导和调解工作。但由于该案标的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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