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促成案件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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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喻晓静)近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极超的主持下,经人民监督员胡晓玲见证,一起盗窃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与被害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今年5月,张三(化名)在四处寻找自己打工的马场所丢失马匹时发现树林深处有两只羊,遂打电话联系李四(化名)和王五(化名)驾车前来将两只羊抓走,并于同日以1600元的价格将羊卖掉。经查,3人抓走的两只羊系赵六(化名)放养在树林里的。经鉴定,两只羊价值为3000元。3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案件移送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不能简单地将案件一诉了之,李四和王五属初犯、偶犯,且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于是决定尝试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初步制定矛盾化解方案。

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监督,额尔古纳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胡晓玲对该院主持刑事和解全程进行监督。赵极超本着“主持不主导、介入不干预”的原则主持调解见面会,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和交付方式达成合意,3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自愿达成刑事和解。

基于3名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依法对李四和王五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向额尔古纳市法院提出从轻处罚张三的量刑建议。

关键词: 刑事和解 额尔古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