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看!2022年福州两级法院一审审结诈骗案件326件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榕法)3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2022年福州两级法院一审审结诈骗案件326件,涉案金额5.56亿元,其中大部分涉及养老诈骗、电信诈骗。

据介绍,福州法院重点关注诈骗类案件中的涉养老、电信诈骗案件。2022年,福州中院开展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研究出台《福州法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全方位、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断卡行动”。


(相关资料图)

2022年5月,福州中院发动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工作,集中宣判了21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同年7月集中宣判了7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多管齐下,对诈骗犯罪分子形成高压威慑。

因工作成效显著,2月23日,福建省督导组到福州中院调研打击整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下面是福州中院精选的两个典型的案件,并配上法官的提醒。

“假警察”编织真陷阱

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李某设局谎称叶某与其涉嫌洗黑钱活动,虚构“东街所陈警官”的身份要求叶某需要定期缴纳“罚款保证金”来用以避免刑事处罚。之后,李某在福州市鼓楼区仙塔街、营房里路边等处,多次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骗取叶某共计7.8万元。2022年1月,李某虚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叶某与其有刑事纠纷,需要交钱撤诉为由欲骗取叶某5万元。不久,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另诈骗5万元系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全额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虚构东街所民警、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身份行骗,行为危害性较大,故不予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退还被害人叶某7.8万元。

法官提醒,被告人李某利用了国家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诈骗,社会危害性较大,同时利用被害人急于息事宁人的心理,暗示其通过自己在灰色地带“花钱免灾”。这警示我们要增强防诈骗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遇到事情要走正规途径依法处理,多方查证。

借完钱发现名字是假的

2020年6月,郑某某利用伪造的“林X芳”身份证应聘到林某某家中当保姆,后虚构自己儿子开车撞人需要用钱赎车等事实,以借钱为由骗取林某某1525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郑某某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连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152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郑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在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综合考虑,郑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可予以适用缓刑。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保姆对于雇主来说,往往是生活中最熟悉的人之一,郑某某正是利用了这份信任。招聘保姆时最好通过正规渠道,切记需要留意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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