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县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首份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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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周志团 吴毓谋)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某公司因不服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法定义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该行政机关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亦未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以及不能出庭应诉的情况说明,昌江县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精神,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

针对被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中出现的问题,昌江县法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被诉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表示将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问题;做好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机制;支持和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做好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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