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两级法院司法护航茶产业发展纪实 环球简讯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吴章胜 通讯员张园园)近年来,黄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全市打造全国首个全域茶叶无农残城市和新时代中国名茶之都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辖区茶产业发展,为黄山市做好“茶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源头护航“生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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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歙县人民政府、歙县人民法院联动设立的“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在深渡正式启动。该站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及新安江—千岛湖流域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实施“四个一”、推行“三机制”、运用“五+N”模式,坚持警示预防为先,打击修复并重,让司法保护新安江形成社会共识、凝聚社会合力。
一片茶叶,承载着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使命,更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理念。近年来,黄山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打好惩罚、规范、修复组合拳,助力黄山水更绿、山更青、景更美,切实守护好茶叶种植的一方优良山水。在新安江源头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中下游设立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轮渡法官调解室,严、实、准、快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资资源犯罪案件67件,司法助力好山好水出好茶。携手杭州法院签订新安江—千岛湖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衢州、南平、上饶法院达成“联盟花园”守护共识,推动环境资源流域、地域一体保护。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判令补种复绿林木763.1亩、放流鱼苗25.7万尾、缴纳生态修复费用90.58万元。
能动司法“止纷争”
种植、维护、采摘……茶农经年的辛苦,只为了茶叶交付后的回报。而茶农老潘,却因为“茶事”犯起了愁。
2022年采茶时节,老潘每日起早贪黑上山采茶卖给同村茶商大林。因茶季时间较长,且大林是熟人,老潘每日采摘后记了斤两和当日茶价,便放心交给大林,待后期一并结算。不料茶季结束后,总共5000元出头的茶叶款,老潘催讨多次,大林却一直没给。在多次向村里、乡里反映无果后,老潘无奈来到法院起诉。
因涉及茶农一年的茶叶收益,法官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大林,核对欠款事实,劝说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尽快还款。在法官的多番释法说理下,大林同意先付一部分茶叶款,剩下的在规定时间内结清。
今年2月,法官收到了大林的转账,嘱咐法官代为转交。考虑到老潘用的是老人机,无法线上转账,来法院领取又需起早坐车、乘船,颇费周折,法官便取了现金,送款上门。
推动涉茶矛盾纠纷高质高效解决,降低维权成本,才能让茶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黄山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司法为民触角,在黄山区新明乡、徽州区富溪乡、祁门县历口镇等茶叶主产区设立法官工作室,联动茶叶协会、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编织涉茶司法服务网。创新“时令法庭”“午间法庭”“延时法庭”等特色便民法庭,受理涉茶纠纷38件,化解36件,实现司法服务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添诉累。开通涉茶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茶纠纷41件,执行到位金额219.33万元。
依法守护“金名片”
作为“中国名茶之都”,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独占中国十大名茶三席,是黄山最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近年来,不少商家钻“茶叶通称”的空子,在茶叶包装、销售的过程中“搭便车”“傍名牌”,严重扰乱了茶叶市场秩序,损害了地理标志商标形象。
2021年10月,“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黄山区茶业协会,以厦门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诉至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来,厦门某公司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自行包装、销售一款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品名为“太平猴魁”的商品。法院经审理认为,厦门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销售的茶叶具备使用“太平猴魁”商标的客观条件并获得许可,其在销售茶叶包装上明确标注品名为“太平猴魁”,足以使相关公众对所销售茶叶与特定品质的原产地“太平猴魁”茶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厦门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黄山区茶业协会“太平猴魁”文字商标专用权的茶叶,并赔偿损失3万元。
如何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切实遏制地理标志侵权行为,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黄山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勇探索、出实招。推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初步构建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有效提升。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审结猴坑猴魁商标权侵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25件,以司法手段守护区域特色产品的“金名片”。召开知识产权发布会,发布包含涉茶纠纷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为规范黄山市茶叶市场提供指引。强化交流协作,与九江濂溪区等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就加强本地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涉茶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等问题交换意见并进行探讨,提升涉茶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能力。
温情普法“零距离”
4月14日,位于黄山北麓、太平湖畔的新明乡猴坑村春色正浓,满目苍绿。黄山区法院乘第十七届太平猴魁茶文化旅游节盛大开启之势,在“国礼”太平猴魁发源地和核心产区猴坑村,设置“集市展台”,举办“茶话会”,为茶企、茶商、茶农以及往来游客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茶叶种植、采摘加工、销售交易及品牌保护等各环节,为茶叶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指引。
为切实提升茶企、茶商、茶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黄山法院建立“法律宣传+案例释法+风险预防”三维问需机制,广泛开展司法服务进茶企、进乡村、进茶园活动,针对性提供“法治体检”+“定制普法”服务,着力提高茶企、茶商、茶农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依托法院“两微一网”、抖音等载体,常态化普及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与茶企、茶商、茶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辖区乡政府、村委会,通过微信群发布、公告栏张贴等形式,向当地茶农、茶商广发倡议书,温馨提醒茶农、茶商依法交易。拍摄发布方言版普法微视频,用接地气的方式普及电信诈骗等知识。2022年以来,共向辖区茶企、茶商、茶农提供法律咨询133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200余份,通过自媒体线上发布涉茶普法宣传18期。
让茶香更悠远,让法韵更悠长。黄山市法院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以司法赋能守护村美人和民富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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