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讯息:江西景德镇浮梁县法院:用司法智慧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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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龙浩然 吴丹)近年来,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新方法新举措,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做“四合一”的推进者

浮梁县法院努力推行包括环境保护执行职能在内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四合一”归口模式,以被告人是否实施生态修复行为或是否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作为重要的量刑依据,制定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

同时,委托第三方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环境修复费用,邀请镇村代表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被污染的环境得到修复,促进了环境公益诉讼与修复执行的有效衔接。

做专业审判的探索者

浮梁县法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专家库建设,选任12名具有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将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审理过程中。

同时,浮梁县法院与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联系,完善环境资源专家“联席会诊”制度,对环境资源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协助法官准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发挥环境资源专家库作用,探索出专业人员参审、专家提出专业意见的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

强化联动,做协同治理的推动者

浮梁县法院健全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法+检+X”机制,打造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解纷新局面。两年来,浮梁县法院与检察机关、环保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研讨、多元化解等制度五项,制定出台联动机制措施30条,向基层组织发出环保整改司法建议21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合作办理机制,有力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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