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法院与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_资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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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叶桂萍)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与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长乐区法院正式挂牌成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院长林贵文,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钟三宇、副主任陈建智,法学院副教授赵勇,长乐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秀泉出席签约授牌仪式。

仪式上,双方简要介绍院校基本情况和特色亮点,就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等事宜具体交换意见,并共同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林贵文院长代表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向长乐区法院授牌。仪式后,双方就如何共同强化法治人才培养、课题调研指导、疑难案件办理等方面协作深入进行交流。

林岩指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在长乐区法院挂牌教学实践基地,是双方强化人才战略驱动,全面赋能司法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希望双方加强人才交流、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教育培训等方面合作,共同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合力培养更多高水平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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