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


(相关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刘永强 □陈欣锋 通讯员赵姝)近日,吉林省通化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会议传达了吉林省、通化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省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扭住关键环节,推动扫黑除恶精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确保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创新战法,完善“打、防、管、控”措施,力争在打击黑恶犯罪、行业清源、乱象治理、长效常态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明显成效。要聚焦“打”,做到打准打狠,紧盯群众关切,“打伞”“破网”“断血”。要聚焦“防”,做到防早防小,深入挖掘线索,深度核查线索。要聚焦“管”,做到管长管久,抓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夯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基,做好特殊人群安置帮教。要聚焦“控”,做到控质控效。结合督导要求对三年来的工作进行重新梳理,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改到位、改彻底,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凝聚力、战斗力。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政法机关主体责任,扫黑除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凝聚起强大合力。要优化法治保障。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平台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水平,提高全民知晓度。要强化正面引导。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成效,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