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山县四“全”工作举措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孙守森 通讯员陈志峰 郭彬)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将其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梁山实际的法治乡村之路。

一是全角度推进普法宣教。梁山县广泛开展“法治护航黄河高质量发展、沿着黄河去普法”“法治文艺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积极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形成。

二是全流程矛盾纠纷化解。梁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品牌调解室建设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维权机制,持续强化诉源治理机制建设,通过“和为贵”公共法律服务品牌,进一步打造“义和”矛盾纠纷化解品牌。

三是全方位完善社会依法治理。梁山县全面推行“法治带头人+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村居(社区)治理模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建立淘汰退出机制。截至目前,该县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达到8个。

四是全覆盖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梁山县15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服务站,健全完善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涉农法律援助范围,有效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