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动态:山东烟台一男子酒驾被查谎称吃了榴莲,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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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柳长青 张炳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道理谁都懂,但仍有人以身试法。

10月18日20时55分许,山东省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执行日常勤务时,对一辆鲁F牌照的小轿车例行检查。在与该驾驶员进行交谈时,民警隐约闻到一股酒味,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然而,该驾驶员称自己并没有喝酒,而是刚吃了榴莲。十分钟后,民警对其再次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仍未变。在民警的耐心教育和确凿的证据面前,这名驾驶员才承认自己吃饭时喝了酒。

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最终,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食用槟榔、荔枝、豆腐乳、蛋黄派等容易分解处微量酒精的食物,或者使用藿香正气水、漱口水,有可能会被检测出酒精含量,但是其所含酒精并不会进入血液,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假性酒驾”,遇到交警查车也不必担心,说明情况后隔一些时间再次测试或申请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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