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讯息!湖南新晃:以工作实绩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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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青 囗尹万塘 通讯员陈琪煜)今年以来,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33人,办件件数、救助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60%、312.5%;发放救助金142440元,同比上升24%,司法救助率17.72%,同比提高15.84%,以工作实绩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强化”把好“方向盘”

强化整体布局。新晃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谋划部署,科学规划年度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相关业务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干警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主动意识。新晃县检察院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努力扩大司法救助线索来源,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进行全面研判,将“被动救助”转变为“上门问案”,真正做到“应救尽救”。今年7月,新晃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吉芬在与林冲镇派出所民警座谈中了解到吴某福司法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吴某福家调查核实。经核实,该案案发地在贵州,经与贵州省玉屏县检察机关对接后,顺利完成吴某福司法救助程序,吴某福获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新晃县检察院和贵州省玉屏县检察院制定《新晃-玉屏跨省联合救助实施方案》,建立司法联合救助信息互通机制。

强化工作落实。新晃县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工作内部联动工作机制方案》,构建多部门协作的司法救助线索内部移送机制,确保司法救助线索筛查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全流程。今年6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案件被害人吴某荣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深入吴某荣所在村寨实地调查走访,在确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主动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三着力”耕好“责任田”

着力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新晃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民政、妇联、残联、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衔接,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救助及帮扶政策咨询。积极协调、全程跟进相关司法救助流程,构建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格局。今年4月,新晃县检察机关在办理姚某逍申请司法救助案时发现,其家庭十分困难,便积极联系当地党委政府为其安排公益岗,同时协调民政部门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困难评估,确定符合低保条件评定等级后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并针对其尚在就学子女提供教育补助,实现多维救助。

着力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新晃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以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长远需要为出发点,开展心理疏导、经济帮扶、就业指导等针对性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确保司法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1月,在办理姚某清申请司法救助案中,新晃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考虑到姚某清后续生活“造血难”的问题,主动为其联系当地用工企业,增加家庭收入。

着力实现长效化救助效果。新晃县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通过定期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心理健康、学习工作情况和家庭生活环境,检验司法救助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救助金“输血”不是终点,而是自力更生“造血”的新起点,厚植党在群众中的执政根基。

关键词: 司法救助